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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7期】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貫徹落實雲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個一”行動實施細則的通知

發佈日期:2018-07-30 16:40

名 稱:【2018年第7期】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貫徹落實雲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個一”行動實施細則的通知

文 號:昆政辦〔2018〕7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國傢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各直屬機構:

《昆明市貫徹落實雲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個一”行動實施細則》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26日

昆明市貫徹落實雲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個一”行動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放管服”改革“六個一”重要部署,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個一”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雲政辦發〔2018〕34號),進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的企業開辦時間再減一半、項目審批時間再砍一半、政務服務一網辦通、企業和群眾辦事力爭隻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一律取消等“六個一”行動,努力實現審批更簡、監管更強、服務更優,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實施“企業開辦時間再減一半”行動

將一般性企業開辦環節壓減為企業登記、公章刻制、開立銀行賬戶、發票申領4個環節。全市企業開辦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日,使企業最快進入一般性經營狀態。(總牽頭單位:市工商局)

改革企業名稱登記制度,除特別規定外,實行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將企業名稱登記整合並入企業登記環節。全面實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全面推廣企業電子營業執照應用。對省級下放的企業登記有關權限做好承接,科學合理的下放市級企業登記管轄權限,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就近辦事。外資企業設立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套表格、一口辦理”,做到“無紙化”“零見面”“零收費”。(牽頭單位:市工商局、市商務和投促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外資企業設立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一套表格、一口辦理”,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推行,其他事項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將企業登記、公章備案、涉稅事項整合為1個窗口辦理,提供企業開辦綜合服務,實現企業開辦“隻進一門”“隻對一窗”,新設立企業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辦理營業執照、刻制公章、開立銀行賬戶、申領稅務發票3個工作日內完成。增加公章刻制企業數量,將公章刻制備案納入“多證合一”事項,申請人可自選公章刻制企業。簡化涉稅辦理流程,取消企業首次辦稅補充信息補錄,改為部分信息由稅務部門金稅三期核心征管系統自動生成,部分信息合並至實名辦稅、財務會計制度備案等環節采集。企業申請領用10萬元(含)以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定額發票,由窗口當場辦理。(牽頭單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金融辦、市地稅局、市國稅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二、實施“項目審批時間再砍一半”行動

社會投資一般性建設項目,從申請核準(備案)到獲得施工許可全流程、各環節的政府審批時間在現有基礎上再砍一半以上,審批總時限不超過50個工作日。(總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政府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招標方案核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審查與項目審批合並辦理,對納入各級行業發展規劃、建設規劃和政府工作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的政府類投資項目,不再審批項目建議書;核準項目隻保留對規劃選址意見、用地預審意見及重特大項目的環評三項前置要件進行核準。隻從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優化重大佈局、保障公共利益等外部條件審查,不再對市場決定事項進行審查;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企業投資備案類事項全部實行縣(市)區屬地辦理,備案機關收到企業申報的全部規定信息即為備案。(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審批部門要清理各類不合理前置條件和“搭車”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嚴格執行並聯審批制度,整合優化項目前期工作各環節辦理流程。將項目審批前置要件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地質災害評估、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林業部門管理的自然保護區審批(核)、建設工程文物保護和考古許可等實行並聯審批,不互為前置條件。(牽頭單位:市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對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節能審查審批等時間較長的審批,僅作為施工許可證核發的前置要件,不作為其他審批的前置條件,可在施工許可證核發前完成。(牽頭單位: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將建設施工許可階段的消防、人防等專項設計審查並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房屋建築工程與市政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等實行並聯審批。建立分類審批模式,以清單形式公佈所有建設項目必備基本許可清單,列明許可名稱、法律依據、辦理部門、辦理時限。基本許可清單之外還需要辦理其他許可的建設項目,要逐一列明觸發必須申請取得許可的情形。(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9年2月28日前)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重大環境保護、生態安全、公共安全外,凡屬企業經營中自主決定事項、市場調節事項一律不得強制組織各類專傢論證、評審、技術審查。依法依規確需保留的專傢論證、評審、技術審查,經審核後建立專傢論證、評審、技術審查事項清單,明確事項名稱、法定依據、評審內容、專傢構成要求、論證(評審)規則、收費標準、收費依據、付費主體。(牽頭單位:市委編辦、市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屬於投資項目管理范圍的專傢論證、評審、技術審查,要進入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登記並向社會公佈辦理進程。(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清理企業在獲得水、電、氣供應中的各類“搭車”行為。沒有法律法規規定,一律不得以各類許可、備案、證明等作為企業獲得水、電、氣供應的前置條件。沒有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傢強制標準要求,不得向用戶強制指定水、電、氣工程設計、施工、設備材料供應單位。確需指定的,必須以清單形式公佈,並列明指定事項、法律法規依據。壓縮水、電、氣供應辦理時限。水、電、氣供應企業要健全“一站式”辦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務機制。企業供水全流程辦理時間,昆明市五個主城區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其他縣(市)區不超過25個工作日。用電報裝辦理時限壓縮至低壓11個工作日,高壓單電源38個工作日,高壓雙電源53個工作日。用氣辦理報建時限壓縮至5個工作日,完成工程並交驗(通氣)時間由各地根據實際作出承諾,昆明市五個主城區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創新“互聯網+”服務手段,開通電子支付平臺,實現客戶從報裝到繳費一次性網上辦理。(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供電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8月31日前)

繼續清理“紅頂中介”,配合省級部門制作公佈全省統一的保留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牽頭單位:市委編辦。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加快市場化中介機構培育發展。對中介機構資質核定條件進行清理規范,鼓勵支持各類資本進入中介服務行業和領域。對中介服務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各類區域、行業、數量等的限制一律取消。加強和規范各級投資審批中介超市運行管理。加強對中介機構執業行為的監管,加強雙隨機抽查。(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打破部門界限和行業壁壘,將縣域內分散在市場監管、環境保護、農業、水利、糧食、衛生計生等領域的檢驗檢測機構整合為綜合性檢驗檢測機構,並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全面清理對檢驗檢測機構從業管理的政策規定,沒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以所有制、隸屬關系等為條件法外設檻,限制競爭;不得對檢驗檢測機構數量、檢測品種、檢測業務范圍等進行限制。鼓勵民營資本投資建設檢驗檢測機構,並按市場化方式運作。鼓勵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利用現有設備和人員力量,以市場化方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牽頭單位:市委編辦、市質監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三、實施“政務服務一網辦通”行動

推行統一身份認證和電子證照,建立統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打通部門間、層級間信息壁壘,逐步實現政務服務信息共享共用、證明材料後臺核驗,確保政務服務一網辦通。各縣(市)區、各開發(度假)園區在線辦理事項數量2018年底達到75%、2019年底達到85%、2020年底達到95%以上。(總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局)

市級各有關部門主動對接,積極配合省級主管部門編制本行業、本系統各級行政許可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在此基礎上,參照行政許可標準,編制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征收和其他行政職權中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由政府部門辦理的事項、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的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企業和群眾辦事需要提供的各類文件、材料、表格,由市級各部門按照省級主管部門制定的統一規范的格式和范本,免費供企業和群眾下載。實現省、市、縣、鄉、村五級同一個事項的名稱、類型、設定依據、辦理時限、辦理流程、批準條件、申請材料、申請表單、收費標準統一。實行一庫管理,動態更新,全省通用。(牽頭單位: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法制辦、市質監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按照省級部門要求的時限。)

整合構建省、市、縣三級互聯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除法律法規規定或涉密等外,政務服務均納入平臺辦理。堅持聯網通辦是原則、孤網是例外,政務服務上網是原則、不上網是例外,原則上不再批準單個部門建設孤立信息系統。在政務外網和互聯網的審批業務系統必須接入全省政務服務網上大廳,對未按要求改造對接政務服務網上大廳的,不審批新項目、不撥付運維經費。梳理規范並公佈全市在線辦理事項目錄清單,積極推廣全省政務服務網上大廳應用管理,對大多數事項推行在線咨詢、在線填報、在線審查、在線辦理。逐步提高全流程網上辦事比例;對復雜事項實行網上預約、網上申報、網絡預審。廣泛運用在線支付、網上身份認證等手段,實行遠距離繳費、遠距離認證。凡與企業註冊登記、年度報告、變更註銷、生產經營、投資備案、資質認定、稅費辦理、安全生產等密切相關事項,以及與居民教育、醫療衛生、戶籍戶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住房保障等密切相關事項,均要推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0月31日前)整合市級和五個主城區政務服務資源,合理佈局便民網點,打破行政區域限制,對辦理量大、辦理頻次較高的事項實施就近申辦,實行全城通辦。在全城通辦基礎上,逐步實現全市通辦。通辦事項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佈。(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0月31日前)

政府投入競爭性領域支持企業的財政資金和項目安排,要實現網上申請、網上辦理、網上公示。投入競爭性領域的政府支持企業資金、政策優惠必須依法在各級政府網站和各部門網站公佈,列明支持內容、獲得條件、評審程序、不予批準的情形等內容。對獲得支持的企業,要列明企業名稱、獲得支持的項目、獲得支持的內容、獲得支持的條件等。對以不當手段騙取政府資金支持、政策優惠的,要堅決查處,並將有關處罰信息在國傢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予以公示,對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有關主體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四、實施“企業和群眾辦事力爭隻進一扇門”行動

加強實體政務服務大廳建設管理,推動線下線上融合,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標準,理順工作機制,強化部門協調。(總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局)

進一步完善市級政府部門行政許可權向一個內設處室集中,確保事項辦理到位、權力行使到位。市級政府部門行政許可全面實現向1個內設處室集中。在全市所有縣(市)區和各類開發(度假)園區全面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按照法定程序將投資報建類審批集中交由1個部門行使,原審批部門履行監管責任。(牽頭單位:市委編辦。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9年3月31日前)

結合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梳理規范並公佈各級政府入駐本級實體政務服務大廳的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局、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8月31日前)

全市縣級政府部門所有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審批、公共服務等政務服務事項和水、電、氣供應等公用事業全部進駐政務服務中心,接受政務服務平臺監督,不得在外受理。(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18年8月31日前)

整合在政府部門設立的各類政務服務分中心,不再保留政府部門設立的各類政務服務分中心和政府部門自設的服務大廳,政府部門行政職權中,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由政府部門辦理的事項全部納入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加強窗口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加強服務人員業務培訓,確保窗口服務人員及時掌握最新業務要求,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8月31日前)

加強各級政府實體政務服務大廳軟硬件設施配備,優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員、設施、經費保障。結合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將以部門設置窗口改為設置綜合性窗口,推行部門之間並行辦理、聯合辦理,實行“一個項目、一套資料、一次收取”。對企業和群眾實行一次告知、統一收件、網上派件、統一反饋、一窗發證。建立完善激勵約束制度,加強工作人員管理,嚴肅紀律作風,規范服務行為,切實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五、實施“最多跑一次”行動

群眾和企業確需到現場辦理的行政審批和政府公共服務等涉民涉企事項,在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要求時,最多跑一次,簡單性事項和個人事項實行“馬上辦”。到2020年,“最多跑一次”事項比例達到各級政府政務服務事項的90%以上。(總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局)

從事項標準化、審批規范化、材料精簡化入手,優化整合業務流程,通過智能化設備集成應用推動線下線上融合,並確保辦理事項申請材料、業務流程、辦事規則、公眾體驗一致,讓群眾和企業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力爭“最多跑一次”。市級各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全面梳理公佈群眾和企業到政府部門辦事“最多跑一次”和“馬上辦”清單。清單內容應包括事項名稱、申報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辦理網址等要素,在省政府門戶和各級政府門戶網站統一向社會公佈。全市各級2018年“最多跑一次”事項達到各級政府政務服務事項的50%,2019年達到80%,2020年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市政務服務局、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三年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分別為:2018年9月30日前,2019年10月31日前,2020年9月30日前)配合省級部門制定全省統一的民辦教育、民辦醫療、民辦健康、民辦養老機構等申辦全流程,公佈材料要件清單,明確審批條件,促進民間資本向服務業投資。(牽頭單位: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8月31日前)

對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各類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全面清理。一律不得對企業許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政策要求以及超出權限的各類政策優惠。許諾政策支持中屬於上級部門權限的,必須取得上級部門書面同意。加強生態安全保護,嚴守生態安全紅線,對涉及林地占用等生態安全事項實行關口前移,嚴禁先建後報、未批先建。合法合規許諾企業的條件,必須及時兌現,不能“新官不理舊賬”。建立招商引資重大項目綠色通道制度,實行全程幫辦、代辦,凡是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均交由1個部門全過程服務,切實改變過去1戶企業對多個部門的情況。鼓勵各地對園區探索實行企業化管理和運營。支持企業構建與周邊社區、村鎮的和諧關系。加大對涉企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保障企業的合法生產經營權。(牽頭單位:市商務和投促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六、實施“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一律取消”行動

加強個人、企業信息統一歸集,加快建成全省政務服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推動各地各部門政務服務信息共享。以省人民政府公佈的保留證明材料清單為基數,確保證明材料隻減不增。(總牽頭:市委編辦)

將個人身份證信息、不動產登記、林權登記、船舶登記、機動車登記、實施牌證管理的農業機械登記、企業和社團組織法定代表人登記、婚姻登記、稅費繳納、社會保險繳納與待遇享受、就失業登記、住房公積金繳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等個人事項信息和企業營業執照、不動產登記、林權登記、探礦權登記、采礦權登記、船舶登記、機動車登記、實施牌證管理的農業機械登記、稅費繳納、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繳納等法人信息集中歸集至政務服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立健全秘密信息保護和非秘密信息查詢、采集、披露、爭議處理、糾錯等工作機制,強化數據共享安全保障,依法加強隱私等信息保護。積極推進全市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電子證照、宏觀經濟等重點信息資源庫建設。公佈政府部門信息共享清單。(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9年12月31日前)

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一律取消,政府部門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得有關信息,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提供證明材料。政府部門在辦理企業和群眾有關事項中采集掌握的涉及當事人的數據必須向本人或企業委托人開放。本人或委托人通過政府網站查詢到的自身信息,必須作為受理依據。(牽頭單位:市委編辦。責任單位:市級各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完成時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七、工作要求

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在貫徹落實“六個一”行動中,要強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以更有效的管,促進更好的放。各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要根據本實施細則,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細化措施、時間表和任務圖,抓好貫徹落實。各總牽頭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的細化措施要於2018年6月30日前報市政府目督辦、市委編辦、市政務服務局。

各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工作進展情況分別於2018年12月10日、2019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2020年6月10日前報六個總牽頭部門;六個總牽頭部門匯總後分別於2018年12月20日、2019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2020年6月20日前報市政府目督辦、市委編辦、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市政府目督辦、市委編辦、市政務服務局要加強督促檢查,采取專項督查、第三方評估等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門政策執行到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要聚焦於群眾獲得感的提升,聚焦於營商環境的改善,全力抓好政策落實。各級政府對工作落實不力、不作為、慢作為,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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